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当事人之间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并且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如果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