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理。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已进行居住登记或首次申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址未变化,均可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