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关系不一定要转到工作单位,因为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企业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一般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