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借条合法的书写方式:
1、借条应当载明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内容;
2、借条应当有借贷双方的签字或盖章;
3、借条的条款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一、借条的十五万怎么写
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二、借条中的陷阱是怎样的
借条中的陷阱如下:
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在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
2、借条是借款人提前准备好的,但借款人没有亲自签字,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借款人否认本人,笔迹鉴定不是本人写的;
3、把借条写成收条,这样就不能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
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人无痕迹篡改借款金额。
三、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是怎样的
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
1、借款时不写借条。
2、借条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准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用词模棱两可。
3、借条不是本人所写。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4、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5、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