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贪污罪的定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侵吞、窃取、骗取等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定贪污罪;与这两类人员伙同贪污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_x000D_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_x000D_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_x000D_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