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四、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