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_x000D_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_x000D_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_x000D_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_x000D_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_x000D_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_x000D_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_x000D_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