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湖南省内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该办法,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费用可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并且不再要求提供住院证明、转院证明等。具体来看,该办法规定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涉及医疗机构、药品清单、支付标准等方面。其中,对于医疗机构,将根据其医疗设施、人员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确定合理的支付标准。对于药品清单,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进行统一管理,同时也将根据临床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完善。此次办法的出台,旨在减轻恶性肿瘤患者和其家庭的医疗负担,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同时,也将促进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合理竞争和发展,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为参保人提供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其中诊断、治疗、康复费用按规定列入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并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