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4次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答留版、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都构成该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问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引诱幼女卖淫有什么构成要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所谓诱惑,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或者非物质利益作为诱饵,或者通过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说、鼓励女孩从事卖淫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二、介绍卖婬罪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