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避开买房下列陷阱:
1.品牌陷阱,不少房地产公司虽然挂的是国有或合资的大牌,但实际上是个人所有或者是个人承包;
2.精装房陷阱,要注意以次充好的衣柜、甲醛超标的现象;
3.特价陷阱,大多是位置不佳、朝向采光不好等。
一、如何防范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
1、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2、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按时,没有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退房参照合同的赔付约定。
3、合同中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
4、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
5、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
三、签订全装修房预售合同应作哪些约定
应做下列约定:
1.应具体约定装修项目和质量标准双方应详细约定装饰材料的规格、品牌、价格、颜色和装修工艺等具体项目。
2.应明确房屋总价中装修价款所占比例全装修房的价款虽然采用总价方式,但实际上是由房价款和装修价款构成的。
3.应确认装修项目的后续变更装修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考虑变更原有的装修约定,为避免争议,双方应事先约定如何处理此类变更。
4.应独立约定装修的违约责任全装修往往项目繁多且内容具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