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国的国有企业既要承担经济责任,也要承担政治责任,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要在承担责任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履行责任,最终目标是实现员工价值、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综合效应的最大化。
1、国有企业是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2、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必须承担政治责任。
3、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