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年满16周岁,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1、在社保局领取《长沙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
3、户口本。
4、两张1寸的证件照
办理流程:
1、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电子相片等制卡数据。
2、社保卡制作完成后,个人凭社保卡申领回执领取本人社保卡。
3、个人领取社保卡之后,需要进行开卡启用,才能正式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中开始使用。
4、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之后,需要进行金融功能激活,才能正式开始使用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
办理地址:长沙市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和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