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外生子一般来说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的承担。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及社会公序良俗均引导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如果男方与婚外恋人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这样不仅违背公序良俗,其配偶是可以起诉离婚,主张过错损害赔偿的。如果女方为无过错方,可以向男方请求损害赔偿。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