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