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太多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欠债太多无力偿是否会坐牢,存在两种情况:
1、如果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一般不会坐牢,但是若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拒不偿还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属于永久无力偿还的,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是不会坐牢的。
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暂时无力偿还:
1、作为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时可以做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2)如果借款人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
(3)借款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该方法的前提是,有对他人享有债权);
(4)借款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5)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6)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7)债务人若在无钱可还,法院执行人员无法执行。
2、但是若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拒不偿还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①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③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④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⑤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永久无力偿还:
1、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2、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
3、确定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如必要生活费等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则可以确定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进而可以认定其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
4、当然,就算法院认定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时,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继续执行;
5、借款人永久无力偿还,可以尝试用以下方法解决债务:
(1)变卖名下资产
借款人名下有车、有房、有大额存单等,可结合欠款金额确定要处置的资产。
(2)找人帮忙还款
正常情况下欠款是不会累及家人的,不过借款人的家人可能会主动帮借款人把债务还清。或者有亲朋好友愿意帮借款人偿还债务。
债务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则按其约定来处理;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人仍需要按照原期限来还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对方被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一、对方被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1、还要还钱,判刑属于刑事责任,还钱属于民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2、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4、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他人借钱不还的情形,可以选择起诉处理,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再由法院开庭审理以后作出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对方被判刑了,仍然需要承担还钱的责任。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怎样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分期还款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分期还款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怎样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分期还款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欠债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