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判决后若男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直接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等。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予以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罪等,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索要抚养费时,如果每月都提起诉讼,难免耗费人力物力。可以选择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并提起诉讼,但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