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续办申请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上海居住证续办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街道办事处办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该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制证。对于不符合制证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上海居住证续办申请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