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营企业是法律主体吗?
从合营企业的性质来看,合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抄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二、什么是合营企业吗?
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权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资双方都必须以货币计算股权,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必须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必须共同组成董事会,共同委托经理、副经理,以便于对合营企业进行共同管理与经营。合作经营企业,采用契约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作双方不一定用货币计算股权,也不一定按股权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协议规定的投资方式和分配比例来计算;不一定组建共同管理机构,只须按合同规定各自分担经营中的责任和义务。
三、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吗?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不是指投资方。是站在投资方的角度,被投资方的角色。
比如说A投资了一个公司B。
如果A对被投资方B仅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控制他,那么这项投资对于A而言,就是联营企业投资,或者说可以认为B是A的联营企业。
如果A可以和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B,那么这项投资就是合营企业投资,或者说可以认为B是A的合营企业。
如果A自己就可以控制B了,那么B就是A的子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