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的条件是:户口是农村户口,且分出去的人年满十八岁,并且分户申请人必须要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满足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的原则。手续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两兄弟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两兄弟分户口需要两兄弟均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可以申请分户。分户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二、户口本不愿意跟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
具体如下: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关于分户、立户,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另外,家庭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户籍应当迁移到一处。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三、分户口的流程
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持以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