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告人被判刑后,要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的亲属才能要求接见。在刑事诉讼期间(即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属不能会见在押的当事人。在刑事判决送达后,还有10天的上诉或抗诉期,如果在10天内没有上诉或抗诉的,则该刑事判决即生效,被告人的亲属可以申请要求接见,但具体时间表还要根据看守所或监狱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一审判决后又上诉或抗诉的,则需要进行二审,在二审判决后,才能要求接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