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购买奶粉纠纷怎么解决
1、找当地消费者协会
2、找工商部门处理
3、直接找超市协商要求退货并且赔偿双倍损失
4、去人民法院起诉
我建议先选择第三种方式,不成功的选择第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婴幼儿在食用奶粉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或患儿家长首先可以请求消委会等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患儿家长有权选择起诉生产厂家或就近选择销售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中,消费者(家长)可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具体维权措施:
1.注意保留购货凭证。现在大多数消费者(家长)在购买奶粉时没有索要购货发票或收据,事后要求销售商补开购货证明也很困难,这可能会成为今后索赔的障碍。
2.注意分清媒体提请注意的有质量问题的奶粉,因为并非涉嫌厂家的所有奶粉产品都有质量问题。
3.提供受害的凭证,即小孩或成人消费者因为奶粉受害的相关证明。
4.提供相应其他的索赔依据(如误工费、护理费证明等)。
另外,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消费者(家长)还可以申请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婴幼儿在食用奶粉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或患儿家长首先可以请求消委会等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