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本人相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三)在我市就读的,提供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三款 关于居住证申领受理。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居住证申领表》和《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