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低保是国家对经济困难人口提供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其收入核算是基于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收益的。具体来说,低保收入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总人数得出的平均值。在低保收入核算中,一般来说,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不能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不同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同,因此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确定。2. 财产收益:低保收入核算中还包括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收益情况。财产收益包括利息、股息、租金、土地流转费等收益。但根据规定,财产收益中不包括住房。3. 住房:住房不计算在低保收入核算范围内。所以,在进行家庭收入统计时,住房不作为计算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并或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启亏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悄蔽神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