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个案中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 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 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 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 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 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 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