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
1、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
2、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
3、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
4、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立功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的行为。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公司解散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解散的效力如下:
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公司收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收购的作用表现在: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
5、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
公司设立不能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公司设立不能,顾名思义,即公司设立没能成功,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
公司设立不能的主要表现如下:
1、资金未能按期募足;
2、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3、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没有进行或不给予设立登记。
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有哪些方面
公司并购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主要类型和并购方式包括:
1、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
2、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
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
3、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