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不能转让,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不享有处分权,所以居住权不可以转让。
一、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二、居住权有哪些特征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1、居住权是在他人住宅上设立的物权。
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3、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设定的。
4、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5、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三、无产权房能否有居住权
无产权房屋有居住权,但无房屋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住宅位置;
3、居住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果只享有使用权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所有权转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