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期限是多久
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没有法定的期限,只有支付令的发出和清偿有法定期限。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实践中,如果希望法院受理申请,并向对方发出支付令,那就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申请书以及相关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