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在官衔序列中的排序问题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报2007年6月29日第13版)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系副部级,依职务特殊性按照官衔序列中相应的等级批准。因此,从法定的等级分类来看,全国人大秘书长属于副部级官员。
【法律依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在官衔序列中的排序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按照官衔序列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依职务特殊性批准为副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