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老房子翻建规定如下:
1、必须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每个农户家庭都享有宅基地建房的权利,当然这也是农村户口最大的一点好处,这些年很多城里人都想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但国家明确规定是禁止的,如子女户口迁出后,父母的老房子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子的存续期间,父母的宅基地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2、翻建需获得乡村规划许可证,现在农村盖房不像以前那样随意,近年来国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计划,农村盖房也有了新的规定。
一、农村房子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房子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权利,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女儿当然对作为父母遗产的房子有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比如你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如果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一定要快点建房子。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