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丢失后的流程:
1、应当立即如实向原公安部门报告,核实刻制合同章的材料,并在所在地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无效;
2、需要重新刻制的,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合同章。需要刻制合同章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和要求刻制合同章的证明,并载明合同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度、材料、使用的文字、字体、排列方法和顺序,核实上述材料及是否已刻制合同章,并将信息输入印章公安管理信息系统;
3、合同专用章在工商登记部门预留印鉴的,可以更换印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