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报告,一审法院应当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若对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可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一、如果拒付抚养费会怎样
离婚以后拒付抚养费,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财产。
二、一方拒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一方拒付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三、不付孩子抚养费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