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会迫使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易造成刮擦、追尾事故几率上升,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出现低速行驶最多的是一些严重超载、超限和机件老化的中大型货车。高速路低速行驶属违法,同样需要承担违章行为的处罚。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但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