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结婚证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一、结婚证没有了可以离婚吗
可以。
1、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没有结婚证又没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关系证明书》,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二、有小孩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有小孩,但没有结婚证,是不用办理离婚的。我国现在实行的婚姻登记制度,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话,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算夫妻关系,同居关系是不需要解除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按照规定确定抚养权归谁。
三、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样离婚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离婚诉讼。如果是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