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增财政收入违反什么法规
虚增财政收入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
(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虚增财政收入的危害
1、虚增财政收入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法规,扰乱了正常的财政收入秩序,助长了财税工作的不正之风。
2、虚增财政收入掩盖了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其实质是一种隐形赤字,如果不及时予以纠正,程度严重时,会引发通货膨胀,导致经济、金融秩序混乱。
3、虚增财政收入严重影响了财政的再分配职能,财政的再分配职能是以真实有效的财力为基础的。预算收入虚增并不能形成可用财力,这样就使得财政的再分配职能流于形式。
4、财政收入虚增严重时,会影响到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无论是财政税收政策还是货币信贷政策都是以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并且是为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预算收入虚增掩盖了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不能真实反映各行业的发展状况,最终导致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的制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切实际。
三、虚增收入属于什么认定
虚增收入是指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算,为了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利润计划,多反映经营成果,掩盖其真实情况,以及将不应在本期核算的某些收入采取提前入账的办法等人为操作以增加利润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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