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业主不给钱的处理办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协商沟通,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全部费用;
2、如果对方拒不付款,当事人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
3、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装修款不给,一直拖欠,就可以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法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如果决定采用,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资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4、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当事人,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