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所有。
一、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增值的婚前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前房婚后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在建房时一方不属于家庭成员,也未出资,则对被拆迁房屋直接相关的补偿及相关费用不享有分配权。如果家庭成员因房屋被拆迁亦受到影响,属于搬迁安置对象,故拆迁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有增值部分则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增值部分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三、拆迁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不一定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婚前财产。拆迁房只是置换了之前的农村老房,而被拆迁房屋若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的,则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拆迁所得也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