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