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区别在于四期比三期更能多维度的监控企业的收入支出,以及公司成员社保问题 。具体表现如下:
1、金税四期更能监控企业的收入支出以及公司成员社保问题;
2、金税四期系统更加完善,功能更加强大;
3、金税四期企业的税负压力将会变得越来越大,私人账户避税行不通了;
4、金税四期会计工作量大大减轻。
金税工程,是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实际设计的高科技管理系统。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
法律依据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领导下,金税三期工程组织机构由全国税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工程办及其职能组和项目组组成。第七条 信息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主任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财务管理司、人事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集中采购中心相关领导担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议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二)负责审议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意见,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负责审定以总局信息办名义发布的与信息化有关的各类业务、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负责审议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协调处理信息化工作有关问题。
(六)办理领导小组交办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