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欠钱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限以内,可以直接向欠款人的原来的居住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从而追回债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且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