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刑复核制度指的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所以执行程序有严格规定,并且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