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一、私自查宿舍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学校查寝一般都会提前通知学生的,不经同意就进入做法欠妥,可能侵害到学生的隐私权,介于学校的特殊情况,一般对此表示默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有: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等;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三、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适用此种民事责任。
(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大家生活条件的提高,越来越多人有意识重视自己的隐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