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或者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的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_x000D_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