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证据收集的证据是: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2、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遗产类型、数量和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状况的证明;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公证书、代书、录音或者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以及附有两份以上证人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