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一次扣6分,除此之外还会处二百元罚款。
跟大车闯红灯算闯红灯,跟在大车后面,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
一、闯红灯的处罚:
1、机动车闯红灯应当处200元罚款,一次扣6分。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被大车遮挡视线闯红灯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2、信号灯位置在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没有与同一个车道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跟大车闯红灯无法申诉成功。
三、跟大车闯红灯后复议的流程:
目前交通违章不支持网上申诉,需要本人到交警部门申诉,到交警部门的申诉流程:
1、首先需要把交警的判定的处罚处理完成,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在交警部门的大厅或者行政复议的大厅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2、需要把撤销闯红灯处罚的法律依据、撤销理由和撤销证据等理由需要填写详细,这样成功率高一些;
3、带上填写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所有复印件等材料到地方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最后等相关部门受理完成后,会把裁决结果通知你,如果是不成功也会有相应的依据说明的;
5、如果还是不满意,可以在通知五日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这种情况,很少有成功的可能
四、闯红灯的认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认定一辆车闯红灯,会有三张照片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
五、六种闯灯情况:
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前轮越过停止线,后轮越过停止线,以及前轮超过对面的停止线。
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
当事人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属于“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情形,一次记3分。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6、闯黄灯经过路口。
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
六、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