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公诉的案件,应该要在受理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一个半月的时间。如果其中包含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后,可以再延长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因为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应该要在两个月内侦查结束,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一个月之后,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在两个月内进行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