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根据《合伙法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
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清算人执行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行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合伙法企业法》第五十六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