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对方是合法的债务纠纷,那起诉要回钱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这样要回钱的几率是非常大的。
一、通常借条写今借还是今借到?
借条中最好是写今借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今借”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
1、借款时不写借条。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所以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
2、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例如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
3、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