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与定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押金是质押担保,押金是金钱担保;
2、交货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本质上不具备预付的特点,需要在履行前交付定金;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或第三人,押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后的所有权不同。押金交付后,交付人仍有所有权,接收人只临时占有并质押,押金交付时所有权转移给接收人;
5、数额不同。存款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来看,可以高于价格,存款金额为20%,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格;
6、罚款是否适用不同。押金不是罚款,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重返还责任,押金适用定金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