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成立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成立要件通常为以下四点:第一、客体要件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第二、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第四、主观要件是: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