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话,债权人就很有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这主要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的权利。一旦债务人行使这一项权利,债权人就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债权人很有可能会败诉。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2条的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话,义务人也就是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话,这时候债务人就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为由,重新进行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